張貼日期: 2025-01-17 08:26:47 點閱:240
一、114年寒假幸福餐券面額:國中70元。
二、辦理期限:11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。
三、領取地點及可折抵金額:
楓康超市、OK、萊爾富、全家、7-11可折抵80元。
四、兌領注意事項:
(一)持<數位學生證>至上述各地點領餐。
(二)限每日當日取餐,取餐時段不限。
(二)領餐內容應有主食,不得單領取飲品。
(三)不得領取含糖或咖啡因飲品,如為餐點組合搭配飲品,可領取果汁丶
鮮乳。
五、現場取餐有疑問者請洽超商櫃台。
六、家長可透過手機下載APP「彰化校園e指通」畫面的「餐食券」,可知學生該卡目前已領餐券。